武建海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医院 营养科
1.剖腹产后初期,特别是术后3天内,建议以流质或半流质食物为主,如稀粥、汤类,这有助于避免肠道负担,促进消化和吸收。
2.术后第4天至第7天,可以逐步引入软质食物,如软烂的面条、蒸蛋等。此时仍应避免过硬或难以消化的食物。
3.剖腹产后10天,身体基本恢复可以承受较多种类的食物,此时可进食一般的固体食物,包括米饭。但建议米饭要煮得稍微软一些,以便消化。同时,需注意均衡营养,多食用富含蛋白质的食物,如鱼、鸡肉,以及富含维生素和矿物质的蔬菜水果。
剖腹产后的饮食安排应循序渐进,由流质到固体,同时确保营养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