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娟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消化内科
1.症状标准:根据罗马IV标准,IBS的主要症状包括反复发作的腹痛,与排便相关,并伴有排便频率或粪便形态的改变。这些症状需持续至少3个月,每月至少发生1天。
2.排除其他疾病:为了避免误诊,应排除其他可能导致类似症状的疾病,如炎症性肠病、乳糖不耐受、腹腔疾病等。这通常涉及血液检查、粪便检测和内镜检查等程序。
3.警示症状:存在一些可能提示更严重问题的警示症状,包括体重减轻、出血、贫血和夜间症状。如果出现这些情况,应进一步进行详细检查,以排除严重的肠道疾病。
4.个体化评估:考虑患者的生活方式、心理因素和饮食习惯,因为这些可能影响IBS的症状表现和严重程度。
尽管IBS是一种功能性疾病,不会引起肉眼可见的组织损伤或炎症,但其对生活质量的影响可能非常显著。了解症状和触发因素对于管理该疾病十分关键。平衡饮食、规律运动及适当的心理疏导均有助于缓解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