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娟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消化内科
1.肝硬化失代偿期是指肝功能显著受损,无法维持正常生理代谢。这时患者可能出现黄疸、腹水、消化道出血、肝性脑病等症状,这些问题通常意味着肝组织的损害不可逆。
2.自愈的前提是具有足够的再生能力,但在失代偿期,纤维化的肝组织占据了大部分功能肝细胞区域,肝细胞再生受到极大限制。由于肝脏微循环障碍和肝功能负担过重,进一步加剧了疾病的恶化。
3.即使纠正诱因,如戒酒、治疗病毒性肝炎或改善营养状态,肝脏也难以完全恢复原有功能。不过,通过积极的医疗干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缓疾病进展。例如,药物可控制并发症,护肝治疗能改善部分肝功能,必要时可以进行肝移植以挽救生命。
4.数据显示,在未接受肝移植的情况下,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的5年生存率约为14%-35%。这反映了治疗和管理的重要性,而不是依赖肝脏的自然修复能力。
及时规范治疗可以提高生活质量,延缓疾病进程,应避免推迟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