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优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肿瘤医院 肿瘤内科
癌痛三阶梯治疗原则是国际公认的癌痛规范化治疗方案,其核心是遵循“按阶梯、口服首选、按时给药、个体化用药、注意具体细节”五大原则。具体包括:1.第一阶梯使用非阿片类药物;2.第二阶梯使用弱阿片类药物;3.第三阶梯使用强阿片类药物。该原则旨在通过分层用药,实现疼痛的有效控制,提升生存质量。
1.第一阶梯(轻度疼痛):针对视觉模拟评分法评分为1-3分的疼痛,首选非阿片类药物,如对乙酰氨基酚或非甾体抗炎药,例如布洛芬、塞来昔布。这些药物通过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发挥镇痛作用,但存在每日剂量上限,如对乙酰氨基酚日剂量不超过2000毫克,以避免肝毒性。
2.第二阶梯(中度疼痛):当疼痛评分升至4-6分时,使用弱阿片类药物,如可待因、曲马多。此类药物常与非阿片类药物联用,例如可待因联合对乙酰氨基酚。应用时需注意药物间相互作用,如曲马多与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联用可能增加癫痫风险。
3.第三阶梯(重度疼痛):针对评分7-10分的剧烈疼痛,使用强阿片类药物,如吗啡、羟考酮、芬太尼透皮贴剂。吗啡是临床常用药物,初始剂量通常为每4小时5-10毫克口服,并根据疼痛缓解程度进行剂量滴定。芬太尼贴剂适用于吞咽困难或胃肠道功能紊乱的患者,每72小时更换一次,但需避免与强CYP3A4抑制剂联用。
1.口服给药为首选途径:口服给药方便、经济且血药浓度稳定,适用于大多数患者。仅在口服无法实施时,才考虑经皮、直肠或静脉给药。
2.按时给药而非按需给药:应每4-6小时或根据药物半衰期规律用药,以维持稳定血药浓度,避免疼痛反复。例如,吗啡速释剂需每4小时给药一次,而控释剂型如硫酸吗啡缓释片每12小时一次。
3.个体化用药:药物剂量需根据疼痛程度、患者年龄、肝肾功能及既往用药史调整。老年人或肾功能不全者起始剂量应减少25%-50%。
4.注意具体细节:监测药物不良反应,如便秘(发生率高达80%-90%)、恶心、呼吸抑制(轻至中度,通常发生在用药初期)。便秘需预防性使用渗透性泻药,如乳果糖每日15-30毫升。
1.药物耐受与依赖:长期使用阿片类药物可能产生耐受,需通过剂量调整应对,但不应因此放弃镇痛。生理依赖表现为突然停药后的戒断症状,如焦虑、出汗,需逐渐减量。心理依赖(成瘾)在癌痛患者中发生率低于1%,不应过度担忧。
2.辅助药物的应用:对于神经病理性疼痛,可联合抗惊厥药,如加巴喷丁(起始剂量每日300毫克,逐步增量至每日1800-3600毫克)或三环类抗抑郁药,如阿米替林(起始剂量每晚10-25毫克)。放疗、神经阻滞等非药物手段也可作为辅助。
3.疼痛评估与调整:每4-6小时评估一次疼痛评分,若用药后疼痛未有效缓解,应在24-72小时内完成剂量滴定。例如,吗啡口服剂量可按每日总剂量的30%-50%递增。
癌痛三阶梯治疗原则通过分层用药、规范给药途径和个体化调整,为患者提供有效的疼痛缓解方案。临床实践中需严格遵循五大原则,密切监测药物反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患者及家属应配合医疗团队完成疼痛日记记录,如记录每日疼痛评分及用药时间,以优化治疗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