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赟副主任医师
南京市第一医院 内分泌科
1.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诊断主要依赖血液检测,包括测量促甲状腺激素(TSH)和游离甲状腺激素(FT4)。一般来说,妊娠早期的FT4水平轻微升高是正常现象,但显著升高则可能提示甲亢。
2.怀孕初期,即前三个月,建议尽量避免使用抗甲状腺药物,因为这段时间胎儿器官正在形成,药物的副作用可能影响胎儿发育。如果必须用药,常选用丙基硫氧嘧啶(PTU),因为其在早孕期的相对安全性较高。
3.从妊娠中期开始,甲亢治疗常改用卡比马唑或其代谢产物甲巯咪唑。这两种药物相对更为有效,但仍需谨慎使用,定期监测母体和胎儿的甲状腺功能。
4.在整个妊娠期,定期随访非常重要。每4-6周应复查甲状腺功能,以调整药物剂量。目标是维持母体TSH和FT4水平在正常范围内,预防甲亢症状和并发症。
5.对于无法通过药物控制的严重甲亢病例,可能需要手术干预,但通常避开孕早期和晚期。放射性碘治疗在妊娠期间禁忌,因为它会对胎儿造成严重损伤。
妊娠期间甲亢的治疗需要多学科合作,包括内分泌科、妇产科和儿科等,确保母婴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