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娟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消化内科
1.腹痛或不适:需存在反复出现的腹痛或腹部不适,至少每周一次,并且与排便有关。这种症状应持续至少三个月。
2.排便习惯改变:注意观察排便频率和性状的变化,包括便秘(每周少于三次排便)、腹泻(每天多于三次稀便)、或两者交替的现象。
3.其他消化道症状:
粪便外观改变,如出现硬块、颗粒状大便或水样便。
排便困难,感觉排便不完全。
腹胀和腹部胀气。
4.症状缓解因素:评估某些因素对症状的影响,如某些食物摄入是否加重症状,或排便后症状是否有所缓解。
5.排除其他疾病:如无明显改善或症状严重,需考虑其他可能的病因,如炎症性肠病、乳糖不耐受或感染等。
在满足上述条件时,可以初步怀疑为IBS,但正式诊断需要医疗专业人员进行全面评估和排除其他可能情况。建议寻求专业医疗意见,以便获得准确诊断和适当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