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璞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血管内科
1.起始剂量:对于高血压,通常初始剂量为25至100毫克,每天一次或分两次服用。
2.心绞痛:起始剂量可能为50毫克,每天两次,根据反应进行调整。
3.心律失常:剂量则需个体化处理,可能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
在服用过程中,应注意监控心率和血压,以确保药物效果并减少潜在副作用。遵医嘱按时服药,避免擅自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