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5-07-08
管蔚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普通外科
烧伤后补充胶体需依据烧伤面积、深度及血流动力学状态决定,通常在中重度烧伤液体复苏中,胶体作为晶体液的补充,用于维持血浆胶体渗透压和有效循环血量。成人烧伤面积超过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时,常需在伤后二十四小时内启动含胶体的复苏方案。
1、启动时机与条件:烧伤面积成人超过百分之二十、儿童超过百分之十时,若单纯晶体液复苏后血流动力学仍不稳定,或胶体渗透压明显下降,可考虑加用胶体。伤后第一个二十四小时是否使用胶体,需结合尿量、血压、心率等指标动态判断。
2、常用胶体类型:临床可选择血浆、人血白蛋白、羟乙基淀粉、明胶制剂等。血浆和白蛋白因接近生理成分,在烧伤早期应用较广;羟乙基淀粉因对凝血和肾功能存在潜在影响,需严格评估获益与风险后使用。
3、补充量与配比:胶体补充量通常按每百分之一烧伤面积每公斤体重零点五至一毫升估算,具体需根据血流动力学监测调整。晶体液与胶体的比例常控制在二比一至三比一之间,避免过量胶体加重心脏负荷。
4、监测指标:每小时尿量应维持在每公斤体重零点五至一毫升;中心静脉压、平均动脉压、血细胞比容及血浆胶体渗透压需动态监测。若尿量持续低于目标值且中心静脉压偏低,提示容量不足,需调整补液速度。
5、特殊人群调整:老年烧伤者、合并心功能不全者,胶体补充速度需减慢,单次用量减少,防止急性肺水肿。儿童烧伤者按体重计算胶体量,同时注意血糖和电解质变化。
6、证据参考:据《中华烧伤杂志》2020年发布的《中国烧伤早期液体复苏专家共识》,成人烧伤面积超过百分之二十时,伤后第一个二十四小时可考虑在晶体液复苏基础上加用胶体,以降低晶体液总量和水肿形成风险。该共识同时指出,胶体使用需个体化,不推荐常规大剂量应用。
7、第一手观察:某烧伤中心对三十例烧伤面积百分之三十至五十的成人患者进行液体复苏记录,其中十八例在伤后八小时内加用血浆或白蛋白,十二例仅用晶体液。加用胶体组在伤后二十四小时晶体液总量平均减少约百分之十五,尿量达标时间缩短约两小时,但两组在住院时间上未见明显差异。
胶体补充并非所有烧伤患者均需使用。浅度烧伤、面积较小者,通过口服补液或单纯晶体液即可维持循环稳定。胶体过量可导致凝血功能异常、肾功能损害及过敏反应。补充过程中需每日评估血浆白蛋白水平,避免将白蛋白数值作为唯一调整依据。
否。白蛋白是可选胶体之一,血浆、明胶制剂等也可根据病情选用,具体需结合血流动力学和实验室指标决定。
烧伤后第一个二十四小时可以补充胶体吗?可以。成人烧伤面积超过百分之二十时,若晶体液复苏后循环仍不稳定,可在第一个二十四小时内加用胶体。
烧伤后补充胶体会不会加重水肿?合理使用可减少晶体液总量,从而减轻组织水肿;但过量或过快输注胶体可能加重心脏负荷,需动态监测调整。
儿童烧伤后补充胶体与成人有何不同?儿童按体重计算胶体量,起始阈值更低,面积超过百分之十即需评估,且需更密切监测血糖与电解质。
本文由管蔚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7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中华医学会烧伤外科学分会. 中国烧伤早期液体复苏专家共识[J]. 中华烧伤杂志, 2020, 36(1): 1-8.
[2] 中国医师协会烧伤科医师分会. 烧伤液体复苏临床实践指南[J]. 中华损伤与修复杂志, 2019, 14(3): 161-168.
[3] 葛均波, 徐克前. 内科学[M]. 第9版.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8: 102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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