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璞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血管内科
1.高血压:初始剂量为每天一次,每次25到50毫克,通常相当于半片至一片50毫克片剂。若需要,可根据患者的反应逐步增加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200毫克。
2.心绞痛:起始剂量一般为每天两次,每次50毫克,即每次一片50毫克片剂。根据具体的情况,剂量可调整至每日总剂量100-200毫克。
3.慢性心力衰竭:治疗需要在专业医疗团队指导下开始,通常从每日一次12.5毫克(即四分之一片50毫克片剂)开始,逐渐加量,以便监测耐受性和疗效。
4.心律失常:常规剂量为每天两次,每次50毫克,根据需要可酌情调整。
应避免自行调整药物剂量或频率,这可能导致不良反应或治疗效果下降。在服药期间,需要定期复诊以评估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