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仁宏主任医师
江苏省肿瘤医院 肿瘤内科
1.CA15-3是一种肿瘤标志物,多用于监测乳腺癌患者的治疗效果及疾病进展。
2.正常范围为0-31.3U/mL。在这一范围内,通常说明个体没有显著的乳腺癌活动,但不能完全排除乳腺癌的可能性。
3.CA15-3水平升高可能提示乳腺癌复发或转移,也可能在其他一些恶性疾病,如卵巢癌、肺癌、肝癌等,或者某些良性病变中观察到。
4.在临床实践中,该指标不用于乳腺癌的初始诊断,因为其特异性和敏感性有限,需结合其他诊断工具和临床评估进行判断。
单独依赖CA15-3数值并不足以做出全面的医疗决策,应结合完整的病史、影像学检查和其他实验室指标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