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伟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医院 眼科
1.视力检查:
使用标准的视力表对双眼的视力进行测试。
通过测量每只眼睛的视力来判断是否存在其他影响视力的疾病。
2.角膜反光试验:
将光束投射到患者的眼睛中,观察光线在角膜上的反射点位置。
如果两眼的反射点不对称,则可能存在斜视。
3.遮盖试验:
患者注视一个远处物体,医生依次遮盖左右眼,观察未遮盖眼的运动。
如果未遮盖眼有明显移动,则提示可能存在斜视。
4.集合功能测试:
测试双眼向内聚集的能力,以评估融合功能。
通过观察眼球聚集时是否出现偏离,可以判断是否存在内斜或外斜。
5.眼底检查:
使用眼底镜观察眼底,以排除其他可能引起斜视的眼部病变。
6.屈光检查:
借助验光仪器测定眼球屈光状态,确定是否存在近视、远视或散光等屈光不正问题。
7.眼位检查:
通过不同方向的注视测试眼位,确定是否存在隐性或显性斜视。
8.视野检查:
评估视野范围和缺损情况,以了解视觉功能的完整性。
以上检查方法综合使用可以准确判断斜视的类型和严重程度。发现斜视应尽早就医,避免因延误治疗导致视力发育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