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正华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理精神科
1.患者病情:如果患者处于急性发作期,例如严重的抑郁症伴自杀倾向、躁狂症过度兴奋或精神分裂症有明显妄想、幻觉等表现,可能会因手机内容刺激而加重症状,或者通过手机实施伤害行为,此时通常不建议使用手机。
2.治疗环境:在精神科病房中,一些医院为了保证治疗秩序,会严格管理电子设备的使用。这是因为手机可能干扰病房内的安宁,影响其他患者的休息和治疗,也可能成为传播敏感信息的工具。
3.医生评估与许可:对于病情较轻、恢复状态良好的患者,在医生评估其状态稳定且不会因手机使用出现负面影响的情况下,可能允许有限制地使用手机。例如,规定每天使用时间、地点以及用途,避免长时间沉迷或接触负面信息。
4.潜在风险:手机可能对患者产生一定的心理冲击,例如看到令人压抑的信息或受到外界干扰,可能导致情绪波动或心理压力增加。另外,长期依赖电子设备也可能影响睡眠和康复进程。
5.替代方案:若手机使用受到限制,患者可以通过医院提供的其他沟通渠道与家属保持联系,如固定电话、视频通话时间等。同时,医院也会安排丰富的康复活动,以减轻患者的孤独感。
是否可以在住院期间使用手机需要综合考虑个体情况和医疗团队的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