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伟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医院 眼科
1.定义与表现:斜视是指双眼不能同时对准同一物体。具体表现为一只眼睛直视目标,而另一只眼睛可能向内、向外、向上或向下偏转。
2.年龄阶段:斜视在新生儿和婴儿中较为常见。大多数新生儿在出生后的头几个月中会偶尔出现短暂的斜视,这通常是正常的,因为他们的眼部肌肉仍在发育。持续性的斜视往往出现在2至3岁之间,需要进行评估。
3.类型:
内斜视:也称为“斗鸡眼”,是指眼睛向鼻子方向偏转。
外斜视:眼睛向耳朵方向偏转。
上斜视和下斜视分别表现为眼睛向上或向下偏移。
4.原因:包括遗传因素、神经或肌肉问题导致的眼球运动控制障碍。有时斜视是由于远视等屈光不正引起。
5.影响:长期未矫正的斜视可能导致弱视,即一只眼睛的视力发展受限。还可能影响深度感知和立体视。
6.治疗:常用的治疗方法包括佩戴矫正眼镜、遮盖疗法(遮盖健眼以锻炼弱眼)、眼部练习,甚至某些情况下需要手术来调整眼部肌肉的位置。
及时识别和治疗斜视非常重要,以避免对视觉发育的长久影响。如果怀疑斜视,应尽早咨询眼科医生进行专业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