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春平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心血管内科
高血压急症是指血压在短时间内(数小时至数天)急剧升高至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20mmHg,并伴有急性进行性靶器官(如心、脑、肾、视网膜等)损伤的临床综合征。其核心要点包括:血压骤升的临界阈值、靶器官损伤的必然存在、需要紧急静脉降压治疗、常见于未控制的高血压患者、以及可能引发致命并发症如脑出血或主动脉夹层。
高血压急症的诊断并非单纯依赖血压数值,但通常以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20mmHg为参考。然而,若患者存在急性靶器官损伤,即使血压未达此标准(如既往血压正常者出现急性肾损伤时收缩压160mmHg),也可纳入急症范畴。血压升高的速度比绝对数值更重要,例如24小时内血压从120/80mmHg升至180/110mmHg,风险显著增加。
诊断高血压急症的关键在于靶器官的急性损伤,而非单纯血压升高。常见损伤类型包括:①脑部:高血压脑病(表现为头痛、呕吐、视力模糊)、脑出血或蛛网膜下腔出血;②心脏:急性心衰、心肌梗死或不稳定型心绞痛;③肾脏:急性肾损伤(血肌酐或尿素氮急速升高);④视网膜:眼底出血、渗出或视乳头水肿;⑤大血管:主动脉夹层(剧痛、休克表现)。这些损伤必须在数小时至数天内发生,并需通过临床检查(如头颅CT、心电图、眼底镜等)确认。
高血压急症的治疗原则是立即静脉输注降压药物(如硝普钠、尼卡地平、拉贝洛尔等),以在1-2小时内将平均动脉压降低不超过25%,并在2-6小时内逐步降至160/100-110mmHg。降压速度必须控制,避免过快导致脑、心、肾灌注不足。口服药物(如短效硝苯地平)因起效慢且不可控,禁用于急症处理。治疗期间需持续监测血压、心率及靶器官功能,直至病情稳定。
高血压急症多发于既往有高血压病史但未规律治疗或治疗依从性差的患者。其他诱因包括:突然停药(如可乐定、β受体阻滞剂)、使用违禁药品(如可卡因)、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或子痫)、肾血管疾病(如肾动脉狭窄)或内分泌疾病(如嗜铬细胞瘤)。约1%-2%的高血压患者会发展为高血压急症,其中以男性、老年及合并糖尿病者风险最高。
若不及时处理,高血压急症可导致不可逆的靶器官损伤。例如:①脑出血或脑梗死死亡率高达30%-50%;②主动脉夹层若未控制血压,48小时内死亡率可达50%;③急性心衰或心肌梗死可引发心源性休克;④急性肾损伤可能进展为终末期肾病。因此,识别早期症状(如剧烈头痛、胸痛、呼吸困难、视力障碍)并立即就医至关重要。
高血压急症本质上是危及生命的临床状态,需与高血压亚急症(血压升高但无急性靶器官损伤)严格区分。任何血压骤升并伴有新发症状者,应紧急就医接受静脉降压治疗。日常通过规律服药、血压监测及健康生活方式可有效预防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