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涛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中医科
1.年龄标准:
0-1岁婴儿:一般按成人剂量的1/6至1/4计算。
1-3岁幼儿:通常按成人剂量的1/4至1/3计算。
4-7岁学龄前儿童:可按成人剂量的1/3至1/2计算。
8-12岁学龄儿童:一般按成人剂量的1/2至2/3计算。
13-14岁青少年:可以接近成人剂量,约为成人剂量的2/3至3/4。
2.体重标准:
体重小于10公斤:一般按成人剂量的1/6至1/4计算。
体重大于10公斤但小于20公斤:通常按成人剂量的1/4至1/3计算。
体重大于20公斤但小于30公斤:可按成人剂量的1/3至1/2计算。
体重大于30公斤但不足40公斤:一般按成人剂量的1/2至2/3计算。
体重大于40公斤:可以接近成人剂量,但需视具体情况调整。
3.病情标准:
轻症患儿:剂量可相应减半。
重症或急症患儿:在医生指导下,剂量可适当增加,但不超过成人剂量。
慢性病患儿:剂量通常较低,以长期调理为主,可按成人剂量的1/3至1/2计算。
儿童使用中药时必须严格遵循专业医生的建议,根据儿童的具体情况合理调整剂量,避免自行随意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