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伟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医院 眼科
1.视力表主要用于评估眼睛的视力水平,通常以5米距离的标准视力表为基准。正常视力记录为1.0或20/20(不同地区采用不同标记方式)。如果视力低于此范围,例如0.8或0.5,则提示可能存在近视、远视或散光等问题。
2.视力表不能直接反映眼睛的屈光状态,因为视力下降的原因并不仅限于屈光不正,还可能与角膜疾病、白内障、黄斑病变等其他眼部疾病相关。
3.准确测量屈光度需要验光设备,通过主觉验光或客观电脑验光来明确眼睛的近视度数、远视度数和散光轴位等参数。这些数据是配镜或治疗的重要依据。
通过视力表只能得到视力模糊的程度评价,若需进一步明确问题,应接受专业验光及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