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煜副主任医师
南京鼓楼医院 眼科
1.散瞳恢复时间:散瞳药物通常在使用后15至30分钟开始生效,导致瞳孔扩大,这种状态可能持续几个小时。在此期间,眼睛对光特别敏感,因此应该避免强光刺激。
2.红光补充时间:一般建议在散瞳后的4到6小时内进行红光补充。这是因为大多数散瞳药物的作用会逐渐减弱,瞳孔开始恢复正常大小,减少了对光线的高度敏感性。
3.安全性考虑:红光通常被认为是较为柔和的光源,但在散瞳后的初期阶段,任何形式的光线都可能引起不适。确保眼睛已经部分恢复并不再过度敏感时进行补充更为安全。
在进行红光补充之前,应确保散瞳药物的作用已基本消退,以免造成眼部不适或其他影响。如果仍有不适感,建议进一步咨询专业医务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