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m5精神分裂症哪些修改?

病情描述: dsm5精神分裂症哪些修改?

医生回答(1)

袁宝玉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神经内科

病情分析:DSM-5对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进行了几项重要修改,这些修改旨在提高诊断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1.删除亚型分类:DSM-5取消了DSM-IV中的五个亚型(偏执型、瓦解型、紧张型、未分化型和残留型),认为这些亚型并没有足够的诊断稳定性或临床效用。因此,现在不再使用这些亚型来对精神分裂症进行分类。

2.强调核心症状:DSM-5强调了两个核心症状群,即妄想和幻觉,以及言语紊乱、严重紊乱或紧张行为和阴性症状如情感平淡、意志缺乏等。在至少两种症状持续存在时才能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并且其中之一必须是妄想、幻觉或言语紊乱。

3.改进症状评估:引入了一个名为“精神病症状维度量表”的工具,用于评估症状的严重程度。这个量表涵盖了8个领域,如妄想、幻觉、抑郁、认知损害等,每一个领域的评分从0到4,分别表示从无到极重的症状程度。

4.增加功能损害要求:DSM-5明确指出,诊断精神分裂症不仅需要满足症状标准,还需要有显著的功能损害。这包括社会功能、职业功能或自我照顾能力的显著下降。

5.所需症状持续时间:DSM-5规定症状必须持续至少六个月,其中包含至少一个月的活跃期症状,如妄想、幻觉或其他精神病性症状。这比之前版本更清晰定义了时间框架。

6.并发症状的排除:为了确保诊断的准确性,DSM-5还强调了要排除由物质滥用、躯体疾病或其它精神障碍引起的类似症状。例如,躁郁症和抑郁症带有精神病性特征时,需要特别注意与精神分裂症的区分。

这些调整旨在使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更加科学和准确,能够更好地指导治疗和研究。

2024-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