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宇齐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妇产科
1.早期宫颈癌:对于处于ⅠA或ⅠB1期且无高危病理因素(如淋巴血管间隙浸润、切缘阳性、淋巴结转移等)的患者,术后可能不需要化疗,仅定期随访即可。如果存在中高危病理因素,但未明确证据显示远处转移,可能需要2-6次化疗,具体方案由主治医生评估后决定。
2.局部进展期宫颈癌:对于ⅡA以上期别或术后病理提示存在高危因素者,常推荐同步放化疗。化疗一般与放疗同步进行,通常采用含铂类药物的方案,每周一次,持续5-6周。
3.晚期或复发宫颈癌:对于术后发现广泛转移或局部复发的病例,往往需要更多轮次的全身化疗,可能为6次甚至更多,以控制病情和改善生存期。
4.特殊情况:如患者体质较弱或对化疗药物耐受性差,可能需要调整治疗次数或方案。某些靶向药物和免疫治疗也可能作为补充治疗选择。
手术后的化疗方案及次数因人而异,需结合具体病情和医学评估综合决定,患者在治疗期间需保持良好的沟通以应对可能的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