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正华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理精神科
1.首次命名于1973年:这一现象最早是在1973年的一次银行抢劫事件中得到观察。当时,人质在被挟持超过五天后,对劫匪表现出同情和保护的态度,这一反常行为促使心理学家命名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2.发生的条件:通常在长期的胁迫或滥用环境下出现。受害者可能与施害者共处较长时间,并在精神上依赖于施害者。人质与劫匪之间形成了某种程度的亲密关系,这是由于长时间的接触和相对封闭的环境所致。
3.心理机制:可能涉及自我保护机制。在极端压力和恐惧的情况下,建立与施害者的情感纽带可能有助于缓解内心的紧张和恐惧。施害者偶尔给予的好意或仁慈行为会被放大,从而导致受害者对其产生积极的情感。
4.后果及治疗:这种情感依赖可能会影响受害者的判断能力,使他们难以利用外界帮助逃脱不利境地。治疗通常需要心理咨询,帮助患者认识并理解自己的情感状态,以及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虽然罕见,但确实存在于真实的心理应激反应中。了解这一现象有助于识别潜在的心理健康问题,并提供适当支持和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