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消化不良诊断标准是什么

2025-01-26
ⓘ 提示: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线下就医

刘娟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消化内科

病情分析:功能性消化不良的诊断标准主要依据罗马IV标准。其特征是上腹部的不适或疼痛,并且排除了其他器质性疾病。

1.时间要求:症状在近三个月内至少每周发生一次,并且病程持续至少六个月。

2.症状表现:

上腹痛或不适,包括饱胀感、早饱和烧心。

这些症状并非因排便而缓解,也不伴有粪便形态和频率的改变。

3.排除其他疾病:应通过检查排除胃肠道器质性病变,如胃溃疡、胃食管反流病、胃癌等。还需排除药物或代谢性疾病引起的类似症状。

4.亚型划分:根据症状可进一步分为餐后不适综合征(以餐后饱胀和早饱为主)和上腹痛综合征(以上腹痛为主)。

功能性消化不良是一种常见的功能性胃肠病,需要通过详细的病史询问和必要的检查来确诊,以避免漏诊其他潜在的严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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