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文静副主任医师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产科
-孕早期:(孕周1-12周)
-第一次产前检查:孕早期尽早进行首次孕前检查,以确定是否怀孕,并评估您和胎儿的健康状况。
-血液检查:孕早期进行各种血液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乙肝、梅毒、HIV等。
-B超:孕早期进行B超检查,确认孕囊位置和胎儿数目、大小等。
-孕中期:(孕周13-28周)
-第二次产前检查:孕中期进行第二次产前检查,以确保母婴健康状态正常。
-心脏听诊:孕中期进行心脏听诊检查,以侦测是否存在贫血等问题。
-糖耐量试验:孕中期进行糖耐量试验(GTT),以确保没有妊娠糖尿病。
-B超:孕中期进行B超检查,观察胎儿的发育状况和性别等。
-孕晚期:(孕周29-40周)
-第三次产前检查:孕晚期进行第三次产前检查,确保母婴健康状态正常。
-宫高测量:孕晚期进行宫高测量,以评估胎儿大小和位置。
-盆腔检查:孕晚期进行盆腔检查,以了解胎儿的头部是否已经入盆等情况。
-B超:孕晚期进行B超检查,确定胎儿体重、胎位和羊水量等。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大致的安排,具体时间可能会因为医生或病人个人情况而有所调整,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咨询专业医生,制定适合自己的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