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正华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理精神科
1.适应症决定剂量
精神分裂症的成人起始剂量通常为10~15毫克,每日一次,维持剂量一般为每日10~30毫克,不建议超过每日30毫克。
双相情感障碍急性发作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5毫克,可根据病情调整至每日30毫克。
用于联合治疗抑郁症时,起始剂量一般为每日2~5毫克,根据反应逐步调整,但不超过每日15毫克。
2.服用方式
药片可以随餐或空腹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每天固定在相同时间服用,有助于维持血药浓度的稳定。
如果漏服一剂,应尽快补服。但如果接近下一次服药时间,不应加倍剂量。
3.疗效观察
本药物起效可能需要数天至数周,个体差异明显。临床症状的显著改善通常出现在持续治疗几周后。
在达到显著疗效前,不可自己停药或调整剂量。
4.注意事项及禁忌
服药后可能产生嗜睡、头晕等副作用,需注意避免驾驶或操作危险机械。
对有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或癫痫史的患者,服药时需格外谨慎,并定期监测健康状态。
禁止与酒精同时使用,因其可能加重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
孕妇和哺乳期女性用药需慎重,应权衡利弊。
服药过程中需定期复诊,对药物疗效和副作用进行评估。长期服用者不可突然停药,否则可能导致戒断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