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娟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消化内科
1.肠功能紊乱通常指的是一系列由于肠道运动和功能异常而引起的症状。这些症状可能包括腹痛、腹胀、腹泻或便秘等。肠功能紊乱并不是一种特定的疾病,而是一个广泛的描述,涵盖了多种可能的胃肠道问题。
2.肠易激综合征(IBS)是一种更具体的功能性肠道疾病,有明确的诊断标准。其表现为持续或反复发作的腹痛,伴有排便习惯改变,如腹泻、便秘或两者交替。根据罗马IV诊断标准,IBS的诊断需要在过去的至少3个月中每月至少1天出现与排便相关的腹痛。
3.导致肠功能紊乱的原因可能是饮食不当、情绪压力、感染、药物影响等多方面因素。而肠易激综合征的确切病因尚未完全明确,但与肠脑轴失调、肠道菌群失衡、遗传因素和心理社会因素有关。
4.诊断方法上,肠功能紊乱一般通过症状观察和基本检查进行判断,而IBS可能需要进行排他性诊断,以排除其他器质性疾病,比如乳糜泻或炎症性肠病。
5.治疗方面,肠功能紊乱的管理主要依赖于改善饮食、调整生活方式和减轻压力。对于IBS患者,可能还需要使用特定的药物来缓解症状,如解痉药、益生菌和纤维补充剂等。
了解这些差异有助于正确识别和处理这两种情况,同时应注意保持良好的饮食和生活习惯,以减少肠道问题发生的风险。如出现长期的肠道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以获得专业的诊断和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