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赟副主任医师
南京市第一医院 内分泌科
1.起始剂量通常为每日10单位或按照体重计算,每公斤体重0.2-0.4单位。
2.根据空腹血糖水平逐渐调整剂量。一般情况下,每3至5天监测一次血糖,根据结果增减1至2单位。
3.部分患者可能需要更高或更低的剂量,这取决于餐后血糖、生活方式、饮食以及其他药物的使用。
定期与医生沟通非常重要,以确保血糖控制在目标范围内,避免低血糖或高血糖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