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璞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血管内科
一般来说,心脏骤停后的黄金抢救时间是4到6分钟。超过这个时间,脑部缺氧会导致不可逆的损伤。如果在这个时间段内实施有效的心肺复苏和电除颤,有可能恢复心脏的正常跳动。如果经过30分钟以上的心肺复苏和其他抢救措施(如高级心血管生命支持)仍未见效,且没有明显的生命迹象(如自主呼吸、心跳和瞳孔反射),则可以考虑宣布临床死亡。
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患者的病史、抢救环境和医疗资源等因素综合判断。在一些情况下,如低温环境中的溺水者,抢救时间可以适当延长。此外,宣布死亡的最终决定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专业人员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