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煜副主任医师
南京鼓楼医院 眼科
1.初步检查
通过询问和基础检查了解视力问题的基本情况,包括近视、远视或散光等症状。测量裸眼视力,以确定视力的基本水平。同时,使用自动电脑验光仪对眼睛进行初步检测,提供一个参考性的屈光度数。
2.主观验光
使用试镜架和试镜片进行进一步检验,让受检者通过不同组合的镜片观察视标,并反馈清晰度。调节球镜片以矫正近视或远视,使用柱镜片以矫正散光,逐步调整直到找到最佳的屈光度数和轴位。
3.双眼平衡
在单眼测试完成后,需要进行双眼平衡测试。通过遮挡和交替测试的方法,确保双眼在配戴眼镜后有协调的视觉质量,不会引发头痛或视疲劳等不适。
4.瞳距测量
验光完成后,需测量瞳孔之间的距离(瞳距),确保眼镜制作时镜片的光学中心与瞳孔一致。如果瞳距测量不准确,可能会导致视觉偏差和眼睛疲劳。
5.医学检查
如果存在其他眼部不适或者特殊情况,例如高度近视、快速视力下降等,需要借助裂隙灯、眼底镜等医疗设备对眼部健康进行全面检查,排除潜在病理性问题。
6.开具处方
根据上述检测结果,开具眼镜处方。处方包括矫正度数、散光度数及轴位、瞳距等具体参数。
验光时应选择有资质的眼科医生或专业验光师,并使用符合标准的设备。在佩戴新眼镜后,如果出现头晕、模糊等不适,应及时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