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璞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血管内科
1.妊娠期高血压:高龄产妇(通常指35岁及以上)较年轻产妇更易出现妊娠期高血压。此类高血压可演变为更严重的疾病,如子痫前期和子痫。
2.子痫前期:是一种严重的妊娠并发症,高龄产妇患病风险增加,发生率约为5-8%。其症状包括高血压、尿蛋白和器官系统功能受损,可能对母婴造成危害。
3.子痫:若子痫前期未能及时管理,可进展为子痫,表现为癫痫发作。这种情况需要立即医疗干预,以降低母婴死亡率和其他严重后果的风险。
4.器官损伤:高血压可导致母体肾脏、肝脏等重要器官的损伤,进一步提高早产、胎盘早剥、胎儿生长受限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
5.治疗和监测:高龄产妇有必要进行常规血压监测,及早发现异常。适时采取药物治疗和生活方式调整,以降低并发症风险。
高龄产妇应定期进行产检,尤其关注血压变化。在整个孕期中,维持正常血压水平至关重要,以确保自身及胎儿的健康与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