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煜副主任医师
南京鼓楼医院 眼科
1.根据我国《职业健康标准》及相关法规,从事矿井作业的劳动者需具备良好的视觉能力。具体要求包括:双眼矫正视力通常要达到0.8(4.9)以上,避免因视力不足影响安全操作和事故应急处理。
2.近视本身并不是禁止下矿的直接原因,但高度近视(一般指600度以上)存在一定风险。高度近视者可能伴随视网膜变性、视网膜脱离等潜在问题,在地下环境中发生外伤或密闭空间内气压波动时,这些问题的风险会进一步增加。高度近视患者需谨慎评估。
3.矿井作业的光线条件较差,对视觉适应能力有较高要求。近视者如果矫正不当,可能在光线变化时导致视物模糊或反应迟缓,增加安全隐患,因此佩戴适合的矫正工具(如框架眼镜、安全眼镜)十分关键。
4.在定期体检中,煤矿工人需接受视力检查。如果发现视力下降明显或出现眼底异常,应及时就医,避免在高风险环境中继续工作。
高度近视者应特别关注眼部健康,合理选择工作环境,并按规定参加职业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