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春平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心血管内科
1.初始剂量:大多数患者的初始推荐剂量为每天两次,每次50毫克或100毫克,具体取决于先前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的耐受性。
2.剂量调整:在经过至少2至4周后,如果患者对药物耐受良好,其剂量可能会增加至每天两次,每次200毫克。这一剂量是针对治疗慢性心衰的目标剂量。
3.特殊人群:对于某些特殊患者,例如肾功能不全者或中重度肝功能不全者,可能需要进一步调整剂量。轻度肝功能不全者通常无需调整初始剂量。
4.药物替换:如果患者正在服用ACEI,应在停用ACEI36小时后开始服用诺欣妥,以避免潜在的不良反应。
诺欣妥的使用需要在医疗专业人士指导下进行,定期监测患者的血压、肾功能和钾离子水平,以确保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