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优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肿瘤医院 肿瘤内科
化疗药物可导致白细胞、血小板及血红蛋白减少。通常在化疗后7至14天达到最低点。需要每周至少复查两次血常规,当白细胞低于3.0×10^9/L或血小板低于50×10^9/L时,应暂停化疗并给予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或血小板输注。同时需注意隔离防护,减少感染风险,如佩戴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甲氨蝶呤、放线菌素D等药物主要通过肝脏和肾脏代谢。化疗前后需检测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血肌酐及尿素氮水平。若转氨酶升高超过正常上限2倍,应减少剂量或停用相关药物,并联合使用还原型谷胱甘肽、甘草酸制剂等保肝药物。肾功能异常时需调整水化量,每日尿量应维持在2000毫升以上,必要时使用利尿剂或血液净化。
恶心、呕吐、黏膜炎常见于化疗后24至72小时。可使用5-羟色胺3受体拮抗剂(如昂丹司琼)联合地塞米松预防。口腔黏膜炎需每日用碳酸氢钠溶液漱口4至6次,严重时局部使用利多卡因凝胶止痛。饮食上建议少食多餐,选择高蛋白、易消化的流质或半流质食物,避免辛辣、过烫食物。
部分化疗药物(如多柔比星)可能引起心律失常或心肌损伤。化疗前需完成心电图及超声心动图检查,治疗中每周期复查心电图。若出现胸闷、心悸或射血分数下降超过10%,应立即停用相关药物并给予辅酶Q10、维生素E等心肌营养药物。对于既往有心脏病史者,应优先选择心脏毒性较低的方案。
化疗药物若渗漏至血管外,可导致局部组织坏死。需选择中心静脉导管或植入式输液港给药,使用前回抽确认回血通畅。一旦发生外渗,立即停止输液,局部冷敷或使用硫代硫酸钠、透明质酸酶等拮抗剂处理,并抬高患肢避免剧烈活动。后续需每日观察局部皮肤颜色、温度及疼痛情况。化疗期间需严格遵医嘱完成所有治疗周期,不可擅自停药或减量。注意记录每日体重、尿量及异常症状,如发热超过38.5℃、皮肤瘀斑、呕血或黑便等需立即就医。化疗结束后仍需定期随访血常规及肿瘤标志物至少2年,以监测远期复发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