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伟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医院 眼科
1.视力测量
视力测量是诊断弱视的关键步骤。通常使用标准视力表来评估。如果矫正后的视力低于同龄正常儿童的标准值,并且排除了其他眼部疾病的可能性,则需进一步检查是否存在弱视。6岁以上儿童矫正视力低于0.9,而3-5岁儿童低于0.8时均需引起警惕。
2.屈光状态评估
借助电脑验光仪或检影镜对眼睛的屈光状态进行测量,以判断有无近视、远视或散光。如存在明显的屈光不正(如远视大于+2.00D,散光大于1.50D),特别是两眼屈光度相差较大时,应高度怀疑可能导致弱视。
3.遮盖试验
遮盖单眼观察另一只眼的注视情况,是筛查弱视以及斜视的重要方法。若被遮盖的眼睛移开遮挡后出现快速调整,这可能提示存在弱视或双眼视功能异常。
4.双眼视觉功能检查
包括立体视功能测试和融合功能测试。弱视儿童通常表现为立体视减退或丧失。如果双眼不能协同工作,也可能影响视力发育,造成弱视。
5.眼底及前节检查
借助裂隙灯、眼底镜等设备,排除角膜混浊、白内障、视网膜病变等器质性病变,以确保弱视不是由其他基础性疾病引起。
弱视的诊断应由专业眼科医生完成,家长应定期带儿童进行眼科检查,尤其在学龄前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