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尧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内分泌科
1.妊娠32至36周期间,建议每周进行一次胎心监护。这是由于此阶段胎儿生长较快,对母体血糖的波动可能更敏感。
2.如果妊娠合并有其他高危因素,如高血压或胎儿生长受限,可能需要从更早的孕周开始更频繁地进行监护。
3.妊娠37周后,有些情况下,每周可能需要增加到两次监护。这是为了在接近预产期时更密切观察胎儿的健康状态。
4.个别病例如血糖控制不佳,可能要求更频繁、更早期的监护。
医生将根据妊娠糖尿病的严重程度、血糖控制水平以及其他临床因素调整监护计划,以确保胎儿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