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正祥主任医师
南京脑科医院 神经外科
1.完全性截瘫:
感觉功能:在损伤部位以下没有任何感觉,这意味着皮肤感觉以及深度感觉全部丧失。
运动功能:在损伤部位以下完全无法进行自发或者主动的运动。
膀胱及肠道功能:通常膀胱、肠道功能控制完全丧失,需要借助辅助设备进行管理。
2.不完全性截瘫:
感觉功能:在损伤部位以下可能会保留部分感觉,这包括轻微的触碰、温度变化或疼痛感。
运动功能:可以有部分运动能力,可能能够控制某些肌肉群进行有限的活动。
膀胱及肠道功能:可能会有一定程度的功能控制,但通常需要进行特殊护理以维持日常生活质量。
不同类型的截瘫有着显著影响,识别其区别对于治疗方案的制定、康复过程的设计具有重要意义。全面评估患者的神经功能状态是科学诊断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