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旭主任医师
江苏省肿瘤医院 普外科
1.妊娠早期(1-13周):此时,胎儿尚处于发育初期,超声检查对胎儿影响较小。若孕妇出现右上腹疼痛、恶心或呕吐等症状,可以进行胆囊超声检查,以排除胆结石或胆囊炎。
2.妊娠中期(14-27周):这是进行影像学检查的相对安全时期,也是许多妊娠相关并发症开始显现的阶段。如果在这一阶段出现症状,也可以通过超声检查胆囊情况。
3.妊娠晚期(28周及以后):一般建议尽量避免非必要的影像检查,因为此时胎儿已经比较成熟,子宫增大可能会影响到胆囊的观察。部分放射性检查可能对胎儿存在潜在风险,因此超声仍为首选检查方法。
孕期进行胆囊检查应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和医生的建议来决定,超声检查是一种安全、无辐射的首选方法。如果有任何不适症状,应及时咨询专业医疗人员以获得准确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