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蔚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普通外科
依据罗马IV标准,功能性便秘的诊断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排便频率少于每周3次。
2.排便过程需要费力,且粪便干硬或块状。
3.排便过程中有明显的不完全排空感或肠道梗阻感。
4.需要手动辅助排便(如用手指帮助排便或需要改变姿势)。
以上症状需持续至少6个月,并且在最近3个月内每月至少出现25%的时间。
为了排除其他可能导致便秘的器质性原因,应进行以下检查:
1.大便隐血试验:用以排除大肠癌等严重疾病。
2.结肠镜检查:检查是否存在结肠肿瘤、息肉或其他结构性异常。
3.甲状腺功能检测:排除甲状腺功能减退引起的便秘。
4.血糖水平检测:排除糖尿病等代谢性疾病的影响。
还可以应用一些特殊检查方法来评估肠道功能:
1.排粪造影:通过X线检查观察排便时直肠和肛门的动态变化。
2.肛门直肠测压:测量肛门和直肠压力,评估肛门括约肌功能。
通过临床表现和罗马IV标准,可以初步诊断功能性便秘。必要时可辅以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以排除其他潜在疾病并进一步评估肠道功能,确保诊断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