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伟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医院 眼科
1.验配合适的眼镜:
散光的矫正是治疗的基础。通过详细的屈光检查,根据散光的类型(规则性或不规则性)和度数,验配适当的矫正眼镜。一般情况下,儿童散光超过1.0屈光度,需要配镜进行矫正。
若散光矫正后,仍存在明显的斜视,则需进一步评估斜视程度及类型。
2.视觉训练与遮盖疗法:
若斜视引发弱视,可以采用遮盖疗法。通过遮盖优势眼,促进弱视眼的使用,帮助恢复视功能。遮盖时间根据医生建议确定,通常每天遮盖数小时至全天。
配合视觉训练,例如红绿分视、精细注视等,用于改善双眼单视能力和融合功能。
3.手术治疗:
对于调节性斜视(因远视、散光等导致的眼位偏斜),大多数通过矫正屈光不正即可改善,不一定需要手术。
如果是非调节性斜视或复合性斜视,经长期佩戴眼镜及其他保守治疗无效后,可考虑手术。手术针对眼外肌调整眼球位置,恢复正常外观和部分立体视觉功能。
4.定期监测和随访:
儿童的视觉系统处于发育期,应定期到医院复查,包括眼位、屈光状态及视力检查。通常建议每3-6个月复查一次,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注意用眼卫生,避免长时间近距离用眼,控制电子产品使用时间。
早期干预可以显著提高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