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春平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心血管内科
1.心动过缓可能是正常的生理现象。例如,运动员或身体健康的人在安静状态下,心率常会低于60次/分钟,这种情况一般不需要特别处理。
2.如果心动过缓导致了明显的症状,如头晕、乏力、胸痛或晕厥等,则可能需要干预。必要时可使用药物,如阿托品,以增加心率。具体药物使用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3.在某些情况下,心动过缓可能由其他疾病引起,如甲状腺功能减退或电解质紊乱。这时,应针对原发病进行治疗,以改善心动过缓的症状。
4.对于因病理性原因导致且长期存在的严重心动过缓,尤其是伴随症状明确影响生活质量者,医生可能会建议植入起搏器以维持正常心率。
心动过缓的处理应根据个体情况而定,重在监测症状及其变化,并根据专业医疗建议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