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琼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内分泌科
1.妊娠期糖尿病通常在妊娠24至28周之间被筛查确诊。
2.确诊后,初期产检一般每两周一次,用于监测血糖水平、体重和胎儿发育。
3.若血糖控制良好,且没有并发症,产检间隔可以适当调整。但需根据具体情况由专科医生决定。
4.在妊娠32至36周期间,产检频率可能增加至每周一次,以密切观察胎儿生长和羊水变化。
5.孕妇可能还需要进行额外的检查,例如超声波检查或胎心监护,以评估胎儿的健康状况。
遵循医生建议的产检计划对于管理妊娠期糖尿病至关重要,通过定期监测可以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保障母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