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琼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内分泌科
1.早期妊娠(初次产前检查):这通常发生在怀孕的头12周内。此时进行的空腹血糖检测有助于筛查既往未诊断的糖尿病。
2.中期妊娠(24到28周):这个时间段通常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以排查妊娠糖尿病。这是孕期最关键的一次血糖筛查。
3.晚期妊娠(32到36周,视情况而定):如果此前检测结果显示存在血糖异常,或有妊娠糖尿病风险因素,如肥胖、家族史等,可能需要额外的监控和再次进行OGTT。
4.个别情况下的特殊需求:对于已诊断为妊娠糖尿病或其他相关疾病的孕妇,可能需根据医疗建议增加血糖监测频率。
通过这些阶段的检查,可以有效管理和控制孕期血糖水平,以保障母婴健康。在孕期应按照医护人员的指导,合理安排血糖检测和生活方式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