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燕文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肿瘤科
1.肿瘤分期:早期肠肿瘤(如I期)经过完全切除后,多数情况下不需要进一步的药物灌注。但中晚期肿瘤(如III期或IV期),尤其是存在淋巴结转移或其他高危因素时,可能需要术后化学药物灌注。
2.药物种类及作用:常用的化疗药物包括5-氟尿嘧啶、奥沙利铂等。通过直接灌注到局部区域,这些药物能够更集中地作用于残存的肿瘤细胞,减少全身副作用,例如恶心、呕吐和骨髓抑制。
3.适应症:药物灌注常用于结直肠癌患者,特别是在腹腔种植风险较大的情况下,通过热灌注化疗可降低复发风险。如果患者因身体条件限制无法接受全身化疗,则局部灌注可能成为替代选择。
4.禁忌症:并非所有患者都适合药物灌注。例如,对化疗药物过敏或有严重器官功能障碍的患者可能无法耐受。手术后伤口愈合未完成或存在明显感染时,也需暂缓药物灌注。
应根据术后病理报告、肿瘤特性和个体健康状况决定治疗方案,在专科医生指导下制定最佳策略。在治疗期间注意定期复查,监测药物反应和肿瘤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