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煜副主任医师
南京鼓楼医院 眼科
1.初步问诊与检查
了解病史,包括出生史、家族眼病史以及早期用眼行为。
检查裸眼视力和矫正视力,根据视力下降程度初步判断是否存在弱视。
排除器质性眼病,如角膜混浊、白内障等。
2.睫状肌麻痹验光
使用睫状肌麻痹剂(如阿托品或托吡卡胺)放松睫状肌,以避免调节作用对验光结果的干扰。
药物滴入后需等待20-40分钟,确保充分发挥作用,然后进行验光操作。
3.客观验光
借助检影镜或电脑验光仪进行初步测量,获取屈光度数据。
注意儿童弱视患者可能存在高度远视、散光或屈光参差,需准确记录每一项参数。
4.主观验光
在客观验光基础上,通过试片箱进一步调整,找到最佳矫正视力。
对于弱视患者,重点观察不同屈光度下视力改善情况,确保配镜度数不会过矫或欠矫。
5.双眼视功能检查
检查双眼融合能力及立体视功能,判断是否存在抑制现象。
对伴随斜视的患者,可根据情况结合矫正手术或光学治疗。
6.制定配镜方案和指导
弱视治疗期间,多选择全矫或稍过矫远视度数,保证清晰成像刺激黄斑发育。
定期复查视力和屈光状态,必要时调整镜片度数。
验光过程中的关键是确保睫状肌完全放松以及细致的数据采集与分析。弱视患者验光后应尽快开始针对性治疗,例如遮盖疗法、视觉训练等,同时密切监测治疗效果和眼部健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