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伟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医院 眼科
1.散瞳后视力变化属于正常生理反应。散瞳药物会使瞳孔扩大、睫状肌失去调节功能,导致近距离视物模糊。这种作用通常在数小时至数天内逐渐消退,具体时间取决于所用药物类型,例如托吡卡胺的作用持续约4-6小时,而阿托品可能持续5-7天。对于远视或老视患者,散瞳后因调节能力下降,可能会更加依赖眼镜。
2.原有眼镜的使用对散瞳状态下的安全性没有直接影响。散瞳不会改变眼镜的矫正效果,但由于视觉清晰度可能受暂时性屈光变化干扰,部分人群可能感觉到不适。例如,远视患者可能仍需佩戴眼镜以获得更清晰的远距离视力,但近距离工作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
3.注意散瞳后的环境适应。散瞳后眼睛对光线的敏感度增加,建议避免强光环境,可佩戴遮光眼镜或太阳镜保护眼睛。散瞳期间驾驶可能存在危险,因为视物模糊和对光线敏感可能影响判断力和反应速度。
若散瞳后长期感到明显不适,应及时就医以排除其他潜在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