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煜副主任医师
南京鼓楼医院 眼科
1.弱视的分类:
轻度:矫正视力在0.6到0.8之间;
中度:矫正视力在0.2到0.5之间;
重度:矫正视力小于0.2。
2.弱视的形成原因:
屈光不正性弱视:由于近视、远视或散光等屈光不正未矫正而导致视觉模糊。
斜视性弱视:双眼视轴不平行,造成一只眼睛长期被抑制。
形觉剥夺性弱视:如角膜混浊、白内障等阻碍光线进入眼睛,影响视觉发育。
3.弱视与屈光度关系:
弱视患者的屈光度变化范围很大,并不能简单地以度数高低来衡量疾病的严重程度。例如,某些患有高度远视或散光的个体可能会发展为弱视,但也有轻微屈光不正情况下出现中重度弱视。
4.弱视的功能损害:
弱视不仅影响清晰度,还可能存在立体视觉缺失、空间感减退等问题。即使度数不高,也可能对日常生活活动产生深远影响。
重视早期筛查和干预,通过佩戴合适的眼镜、进行遮盖疗法或视觉训练,可以显著改善弱视状况,提高视觉质量及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