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煜副主任医师
南京鼓楼医院 眼科
视觉障碍通常指任何妨碍正常视力功能的情况,包括视力下降、视野缩小、色觉异常等。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全球约有2.85亿人存在视觉障碍,其中3900万为盲人,2.46亿人为低视力者。视觉障碍可以是先天性遗传因素导致,也可能因疾病或外伤后天形成。
视觉残疾依据视力损害的程度,可分为低视力和盲。低视力一般指最佳矫正视力在0.3以下,不超过0.05,而视野缺陷在20度以内。盲则指视力基本丧失,矫正视力在0.05以下或视野缺陷不超过10度。视觉残疾还包括夜盲症和色盲等特殊类型,这些障碍会影响日常生活,但程度不同,需个体化评估。
在多个国家和地区,视觉障碍被法律认定为残疾。例如,中国的《残疾人保障法》及《残疾人就业条例》明确将视觉障碍列入残疾范畴,并规定了相关福利和就业支持措施。国际上也有类似保护视障人士权益的法律,如美国的《残疾人法案》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
视觉障碍对个人生活的影响显著,主要表现为行动不便、信息获取困难及社交障碍等。但通过使用辅助技术、学习盲文、接受康复训练等方法,可以帮助视障人士提高独立生活能力。全球范围内已有大量机构和组织提供支持服务,例如导盲犬培训计划和专门的教育课程,以减少视觉障碍带来的不利影响。
视觉障碍属于残疾,影响到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无论是从医学定义还是社会法律角度,视觉障碍都被视为一种残疾,需得到社会的关心与支持。视觉障碍群体可以通过法律政策的支持和各种适应措施,提高生活质量,融入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