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炳国主任医师
南京市第一医院 中医针灸科
1.结核病的标准治疗方案通常包括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和吡嗪酰胺,这些药物对肝脏有一定的毒性作用。研究显示,大约20%的患者在使用这些药物期间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肝功能损伤。
2.如果治疗过程中发现谷丙转氨酶或谷草转氨酶水平显著升高,或出现黄疸、乏力等肝损伤症状,医生可能会暂停抗结核药物,并给予护肝药物治疗。
3.根据临床观察,大多数患者在停止肝毒性药物后,肝功能会逐渐恢复。在结核病药物治疗结束后,是否需要继续服用护肝药,要看肝功能的恢复情况。
4.对于肝功能已经恢复正常的患者,通常不需要继续使用护肝药物;而对于仍然存在肝功能异常的患者,可能需要一段时间的护肝药物治疗,直到肝功能完全恢复。
治疗结束后的随访检查非常重要,应定期进行肝功能监测,根据检查结果来调整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