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正华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理精神科
1.症状完全缓解:对于因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或其他精神疾病服用利培酮的患者,当持续一段时间内症状完全消失,并经过系统评估后,医生可能会建议逐步停药。这通常意味着病情已进入临床稳定阶段,但仍需要密切监测是否会复发。
2.疗程完成:某些情况下,利培酮作为短期治疗方案使用,例如用于控制急性躁狂发作。当明确疗程结束且病情得以有效控制时,可以在医生指导下逐步减量直至停止。
3.不耐受或存在严重副作用:若患者在使用利培酮期间出现不可接受的副作用,如严重镇静、体重快速增加、糖脂代谢紊乱、锥体外系反应或高泌乳素血症等,医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调整剂量或更换药物。
4.转换治疗方案:有些患者可能需要调整精神类药物的治疗方案,例如因疗效不足或存在特殊需求而更换为其他抗精神病药物。在这种情况下,停用利培酮需要在医生指导下完成,以确保药物转换的平稳过渡。
利培酮停药需采取逐渐减量的方式,通常数周内逐步减少剂量以降低戒断效应和复发风险。整个过程应在专科医生的监督下进行,并同时做好心理支持和病情观察措施。如果在减量过程中发现早期复发征兆,应及时重新评估治疗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