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赟副主任医师
南京市第一医院 内分泌科
1.一般来说,在被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后,孕妇通常每天需要至少测量4次血糖。这包括空腹血糖和每餐后的血糖值,以确保血糖水平保持在目标范围内。
2.空腹血糖的目标通常设定在5.3mmol/L以下,而餐后1小时和2小时的血糖目标则分别为7.8mmol/L和6.7mmol/L以下。具体数值可能因地区和医疗机构的标准略有不同。
3.如果孕妇没有妊娠期糖尿病,但存在其他高风险因素(如肥胖、家族糖尿病史),医生可能会建议定期进行血糖筛查,但不一定需要每日多次测量。
4.对于没有妊娠期糖尿病或高风险因素的孕妇,通常仅在妊娠24-28周左右进行葡萄糖耐量测试来筛查是否存在糖尿病问题。
通过定期监测和合理的血糖管理,可以有效降低妊娠期并发症的风险,确保母婴健康。与医生合作,根据医疗专业人员的指导来制定适合个人的血糖监测计划是非常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