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蔚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普通外科
1.面部:在“规则九”法则中,头部(包括面部)占据总身体表面积的9%。如果整个面部受到烧伤,可以认为烧伤面积为身体表面积的约4.5%到5%。
2.双足:每只脚占身体表面积的1.5%,两只脚合计为3%。如果双足均受到烧伤,则烧伤面积为身体表面积的约3%。
这些计算方法主要适用于成人,对于儿童,由于体表比例不同,可能需要调整。例如儿童头部相对较大,双足相对较小。
烧伤面积的准确估算对于治疗方案的制定至关重要,因为它直接影响液体复苏、营养支持以及其他医疗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