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旭主任医师
江苏省肿瘤医院 普外科
1.公式为:4毫升×烧伤体表面积百分比(%TBSA)×体重(公斤)。
例如,一个体重70公斤、烧伤面积为30%的患者,其总补液量为:4mL×30×70=8400mL。
2.计算出的总补液量中,应该在最初8小时内给予一半的液体量。举例来说,上述计算结果为8400mL,则在前8小时需要补充4200mL。
3.剩余的一半液体量应在接下来的16小时内逐渐补充。在后续16小时内继续补充剩余的4200mL。
4.使用的液体类型通常是乳酸林格氏液,这是一种常用的平衡电解质溶液,有助于维持体内液体和电解质的平衡。
5.除了液体补充外,还需密切监控患者的生命体征、尿量等指标,以调整补液方案。通常尿量保持在每小时0.5到1毫升/公斤是满意的状态。
这只是一个初步的指南,每个病例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临床上还需结合其他生理参数进行综合评估。